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一、预算控制:1、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
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由财务科负责制定
3、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4、医院应按照规定一般不予调整预算
当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经卫生局审核后报财政局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5、年终,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二、收入控制1.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2.财务科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
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3.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
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按照规定时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