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份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涵义及管理模式(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涵义1998年10月24日,由中国教育学会、人民教育出版社、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组,对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提交的《椒江“教育股份制”办学模式研究》的研究成果进行了鉴定,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
它研究的重点在于它在筹措非公立学校办学经费方面的制度优势,这一点已经为实践所证实
但是,对“教育股份制”价值的理解和判断如果继续停留在筹资功能的层面上,那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力的增强,“教育股份制”是否就要退出社会力量办学的舞台呢
教育股份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肯定有其在办学体制改革与发展中的逻辑与现实的必然性,而且基于现代经济学研究的教育股份制也肯定有其在教育发展与管理上的优越性
我们知道,办好学校,要靠国家重视,社会重视,增加教育投资;但另一方面,学校内部存在的种种弊端如不革除,教育投资再多,也不可能提高教育质量,因此,要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必须认真研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指学校内部关于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以及学校管理职权划分和有效运行的根本制度,它包括了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等,其中规定了校长的职责和权限,学校党组和教职工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它是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根本制度,支配着学校的全部管理工作
我国从建国伊始的“校务委员会制”、1952年开始实行的“校长责任制”、1958年实行的“党组织领导学校”、1963年实行的“在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66年的“革命委员会制”、粉碎“四人帮”后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学校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50年的学校管理实践表明,科学的、合理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的成效,促进教育的发展;而不适宜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则会导致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