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性质与功能作者:万卫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6年第30期摘要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面临着教育的公益性与营利性、建构良好的内部治理、优化制度环境等问题
从性质上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具有教育性、经济性和民办性
从功能上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具有创新办学模式、推进学校治理、增加办学经费、深化校企合作的作用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历史发展;性质;功能中图分类号G719
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16)30-0028-05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人们对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态度迥异
有学者提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要谨慎推进[1]
也有学者表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要有大发展[2]
笔者认为,研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应该重视其性质与功能
究其原因,它不仅是理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核心问题,也是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找到合理定位的关键因素
因此,本文拟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历史发展入手,探讨其性质与功能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历史发展所谓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指职业院校的所有制包括公有制和私有制
对此,我们可以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其进行理解
从宏观的角度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指职业院校包括公立和私立
在我国,私立职业院校通常被称为“民办职业院校”;从微观的角度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指职业院校的资本不仅包括公有资本,还包括私有资本或外资资本
从宏观的角度看,我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历史并不算短
有关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有中等职业学校564所,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35所,约占总数的41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政府将民办职业院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