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制度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你对执法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制度在行政领域,对举报进行奖励的做法始于奖励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步运用于举报单位、个人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中
在90年代以后,举报奖励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原有的市场领域的举报奖励逐渐扩展到社会管理等其他非市场监管领域,成为政府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不过,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一些地方的举报奖励制度在实施中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行政效果,而且出现了制度异化的现象,在特定的范围和条件下,奖励举报制度能够激励公众参与,提高执法效能
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必须严格限制其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行政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随着现代民主行政的发展,行政机关逐渐倾向于用一些权力色彩较弱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来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这是行政法治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行政举报奖励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
目前,行政举报奖励制度已广泛的应用于药监、税收等执法领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在法理上,关于行政举报奖励行为及行政举报奖励制度的概念、理论基础和功能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界定
(一)行政举报奖励的涵义行政举报奖励是行政奖励的一种特殊形式,但我国现有的行政法律规范对举报奖励行为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
在行政法框架下,要明确界定行政奖励行为,须首先明晰以下几个问题:1、“行政违法行为举报界定为:公民或者单位选择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就其知道的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进行检举、报告的行为
2、行政举报奖励行为的主体
行政举报奖励的主体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也应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举报奖励行为的客体
行政举报奖励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信息交换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