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预警制度为规范我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预警,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区各类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形成“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教育为先与个别惩戒相结合原则
坚持“监管与指导、惩戒与教育”并重,通过组织年度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不定期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防止和减少预警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发生预警的部门和个人,积极教育、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
(二)坚持动态管理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原则
坚持预警制和-2-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不合格的部门依照规定实施预警
坚持预警制和日常执法监督机制相结合,实行常态管理,确保预警制发挥对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作用
(三)坚持限期整改与规范提高相结合原则
根据预警情节轻重,确立预警等级和整改时间,并以红牌、黄牌为标志进行预警,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预警机构行政执法预警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人民政府,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办承担
四、预警内容(一)预警对象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岗位责任划分,对存在预警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牌警告,限期整改
(二)预警信息通过下列途径发现预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施预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反馈的信息;#、省、市、区组织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