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
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一、程序合法(一)时间合法
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
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
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
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
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
(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
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
(3)笔录做在发案前
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
(二)地点合法
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
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
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
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
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
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
(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
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