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协会章程***自行车协会是非营利性质自愿自主集合而成的群众组织,是由一些热衷骑行运动爱好者自发筹建的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是:响应国家“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全民健身”及“低碳环保”的号召,组织广大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参与自行车竞赛、旅游、休闲等各种活动,推动自行车运动事业的发展
团结和组织全旗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广泛开展自行车竞技运动、休闲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
协会意在推行绿色环保理念,吸纳更多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引导群众性的自行车运动健康、有序的开展,为“全民健身计划”服务
所有协会成员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遵循协会各项《章程》,自愿参与本协会各项活动
第一条协会的责任和活动内容一、主要组织推广自行车运动,为会员提供一个自助骑行活动的平台,尽我们所能普及自行车运动
二、组织定期、不定期的骑行活动,提供活动安排、指导,进行组织协调
(活动费用实行AA制)三、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与其他运动团体、组织交流协作,不定期联合举办各项活动
第二条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及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办事机构,在会长、有关副会长及秘书长的领导下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五、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2年,最长不得超过2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政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六、本会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自行车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