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工作的人员主要有施健、朱静昌、谢启耀、李卫、陈平、周学武、邹志祥
参与审定工作的人员主要有戴玉龙、田亮光、沈志义、方名戌、李国杰、裴景成、戴菲、李举子、张世广、杜小平、张斌、宋建、袁芳刘永澎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国家培训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自2002年2月11日起施行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1
1职业名称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2职业定义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贵金属饰品的质量,钻石、珠宝玉石的真伪,加工质量,品质分级及镶嵌工艺进行检验及评估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