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沐浴室消毒隔离制度1•布局合理,各区域划分明确。沐浴室温度应保持在26〜28°C,相对湿度50到56%。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手卫生意识,指甲不超过指尖,不得佩戴首饰、手表等物品,为每一个新生儿沐浴前后进行手卫生。3.每日沐浴前、后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每日空气消毒机空气消毒一次,每次1小时,空气消毒机滤网每三个月清洗一次,每月对沐浴室空气、物体表面、消毒液及工作人员手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监测,并登记详实。4.新生儿用品应一婴一用一灭菌,避免交叉使用,感染性疾病新生儿用具单独使用。5.每日沐浴结束后,应清洗消毒沐浴用品,如沐浴池,沐浴喷头,洗托架等,先用清水冲洗干净,再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更换操作台上的各种物品,并清洁擦拭台面。6.新生儿有游泳池使用一次性沐浴套,一人一用一更换,游泳圈一人一用一消毒。7.沐浴液的沐浴用品使用时瓶口应避免接触新生儿和工作人员,使用中应避免污染。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1.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2.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3.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4.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允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5.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6.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7.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8.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9.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10.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11.对于死胎和死婴,产科医护人员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置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该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隔离产房工作制度1.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2.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3.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才能进入产房。4.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5.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7.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8.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出生证等记录。9.每次分别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10.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11.各种消毒灭菌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筒、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每周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