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汇和跨境九大政策汇总解读2015年初开始人民币贬值预期愈演愈烈,到8月份央行启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改革,掀起了一波汇率波动和央行外管政策反馈的一个互动过程
羊年结束之际,笔者认为有必要总结一下监管这一年的奔波和忙碌
作者:金融监管政策研究院/法询金融团队、孙海波一、1月25日起央行开始对境外人民币同业存款(包括专用账户)征收存款准备金1相关背景2016年1月25日开始对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法定存款准备金率;2014年底央行发布《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387号),央行此次引用387号文为依据,具体征收范围限定为:(一)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具体指中国银行(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三)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境内母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参照执行
央行按季考核境内代理行交存至人民银行“境外人民币存款准备金”账户的准备金(这和其他存款准备金比例按月考核差异较大)
2特点解读(1)、此次征收的对象是CNY,不是CNH
征收范围非常宽泛,笔者能想到的所有境外同业存款账户(包括各类专用账户)都被纳入征收范围
笔者大致绘图总结如下,关于CNY和CNH区分参见本文后面第四部分人民币NRA和人民币资金池规则变动:(2)此次是代缴,央行的意思是需要境内银行从存款的境外客户那里扣存款准备金;相比而言,其他境内存款准备金交纳都是由存款银行从其资产方冻结,并不会直接冻结银行存款客户的资金
央行要求境内代理行从负债端单独为境外参加行开立准备金账户,相当于存款准备金对存款客户资产端(即存款银行的负债端)也实施冻结,直接导致境外参加行无法动用相应存款准备金部分,这是此次存款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