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计监察的建议统计的基本功能就是运用数据客观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改革开放以来,统计的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和完善。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后,国家统计局和各级政府统计部门都积极研究并已推出《全面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各地的监测工作已经开始,《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也在运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后,各级统计部门积极认真研究,试图提出一个和谐社会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来。这就要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区别。我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也是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的新发展。这方面很多权威人士都有全面论述,我在这里就不赘述了。其次,从目标的确定上来看,虽然都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但全面小康的目标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提出的一个特定的目标。这个特定历史时期就是我国人均gdp从近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一历史时期;特定目标主要就是在2000年的基础上,到20XX年使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再翻两番。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要使社会发展所要达到的均衡状态。因此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比较,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也就更艰巨。可以认为,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阶段也有和谐的一面(如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理想的和谐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因此,我们在实现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后,还要为构建和谐社会而继续努力。再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很具体的,核心指标就是人均gdp“翻两番”,绝大部分指标都可以量化。但构建和谐社会追求的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往往是相对的,有的很难具体量化。例如,专家学者经研究一致认为: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有关学术组织曾提出社区和谐的若干标准,但具体量化的难度就很大。现在有关部门正在评比文明社区(街道、城市),但主要是按比例评出的,并无具体的量化标准。家庭和谐量化的难度可能更大。再如,第1页共4页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指标———森林覆盖率。《全面小康社会》可以根据我国目前森林覆盖率、造林进度等因素来确定20XX年全国的具体目标值,大体达24%,但24%就可说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吗。我认为还不能这样断定。我们知道世界森林覆盖率已达30%以上,但国际上普遍认为人与自然还不够和谐;南美国家巴西的森林覆盖率超过45%,但那里出现的乱砍滥伐现象仍受到全世界的指责。我国的森林覆盖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得多,更不能说就和谐了,只能说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所能达到的和谐的程度。其他很多指标都有类似问题。认识到和谐社会的一些具体特征以后,统计监测方法也要依据这些特征来确定。我认为主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设置一套全面系统的监测指标体系,二是要给各项指标设置科学的目标值,三是要设置一套操作性较强的监测方法。关于设置统计监测指标的原则,要列出来应当很多,一般原则我认为主要有三条:一是科学性,即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谐社会的内涵;二是代表性,即在众多可以用来监测的统计指标中,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指标,不可能面面俱到;三是可操作性,即在统计上能够搜集到这方面的资料。作为对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还有一条重要原则就是设置的指标所监测的都是“绩效”性质的指标,而不是“投入过程”的指标。举一个例子:我们要监测教育发展状况,可以设置的指标可能是教育投资额、校舍数、教师数、学生数,等等,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这些都是“投入过程”指标,而这些投入的最终“绩效”应当是全体人民的受教育程度究竟提高了多少。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的统计监测指标选择的都应是绩效指标。统计监测指标是依据其内涵来确定的。胡锦涛同志对和谐社会的内涵有过全面科学的阐述。就是:“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同志还对上述六个方面作了详细阐述,这都是我们研究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的基本依据。有关部门已对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研究。由于和谐社会与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