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计监察问题探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如何对“和谐社会构建进程”进行统计描述和定量化的监测评价成为统计界和经济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此,笔者立足于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在分析和谐社会系统结构的基础上,提出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报告如下,供商榷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系统结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应该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角度来全面把握,体现为:充分的民主、健全的法制、严正的公平、激情的正义、全社会的诚信、新型的人际关系、繁荣的文化、蓬勃的科技、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的社会环境、循环的经济、高质量的居民生活
其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政治建设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和政治保障;诚信友爱是文化建设也即精神文明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和精神支撑;充满活力主要是经济建设的范畴(也有精神文明建设的部分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安定有序是社会建设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生态建设的范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生态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是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也是精神文明、政治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
如果把社会事业的发达(更确切地说是社会子系统的和谐)称之为社会文明,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或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人民生活富裕)称之为生态文明的话,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果可以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五个方面综合反映出来
基于上述认识,如果把和谐社会看成一个总目标系统,其下可以分为五个子系统,即物质文明子系统、政治文明子系统、精神文明子系统、社会文明子系统和生态文明子系统
物质文明子系统分为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宏观经济效益、统筹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居民生活质量等七个子子系统
政治文明子系统分为民主、法律法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