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调动积极性新型农民: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需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发挥主体性作用
人的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特性,是人在实践活动中从自己的主体地位出发,以不同方式掌握客体所显现出来的功能特点,它包括人的独立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几方面
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体性作用的农民,其独立性表现为要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特征,有平等的发展机会,有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能力和与其他阶层一道共享所创造成果的制度安排;其能动性表现为在推动自身富裕和农村现代化中的强烈进取心,为创造财富而渴求现代科技、智力开发和政策支持以改造自己的革新精神;其自主性表现为有自主选择职业和劳动方式、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成果、自主选择进入市场网络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参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权利;其创造性表现为在改变自己命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农业现代化中所体现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性劳动和不断地提升与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拥有真正的主体性,正是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分别所在
改革开放之前的传统农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处于依附和依赖的地位,一切经济活动由国家和集体来组织,农民缺乏必要的自主性、主动性、开放性和创造性,缺乏必要的独立判断和创造性思维,也缺乏竞争压力和利益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行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民从事商品生产、扶持农民兴办乡镇企业、鼓励农民搞多种经营和基层民主管理活动,农民的主体性逐渐增强,在勤劳致富愿望的驱动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主体性力量,为从整体上向当代新型农民过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农民是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创造主体是指人作为主体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使客观事物的本质及规律不断地被主体所认识,进而主体以创造性的思维去创造出新事物的模型并通过实践的创造性使人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