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七好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司法所发展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机构改革职能重组后,司法所在基层法治政府创建中的重要作用,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平台,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个统筹、四项职能”,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柳林建设,现结合柳林实际,就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在四川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八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柳林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基层打基础,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场所,全面加强队伍、机制、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保障能力,到20XX年底前将全县15个司法所全部建成“党的组织覆盖好、场所建设达标好、工作力量充实好、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好、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好、经费待遇保障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的七好司法所。二、工作任务及要求(一)党的组织覆盖好。各乡(镇)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3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司法所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司法所,应当按照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20XX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加强支部工作制度和阵地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切实将司法所建成政治合格的基层组织。第1页共3页(二)场所建设达标好。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属国债投资项目,2005年至20XX年,县司法局与15个司法所分5批签订了司法所业务用房协议,房屋权属应归县司法局。对权属不明晰的,由县发改局牵头,监委和审计部门配合,开展专项稽察,落实权属关系。对被挤占挪用使面积不达120平米的司法所,限期清理整改。对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的,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划拨、调剂、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20XX年9月底前,实现每个司法所面积达120平米。(三)工作力量充实好。各乡镇要把专职调解员真正安排到司法所队伍中去,加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专职专用。乡镇不得对司法助理员安排与司法所无关的工作。县司法局要积极争取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充实司法所人员,20XX年底,确保中心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少于5人。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招募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社区人员积极参与司法所工作。(四)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好。乡(镇)政府、县司法局要把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司法所创建标准,按照《XX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实施办法》,对司法所整体色调、主体形象和标识标牌等进行统一建设。县司法局要积极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意见》,采取机关力量下沉办法,深入司法所指导标准化创建工作,争取20XX年全部完成乡镇标准化创建工作。(五)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好。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为政府外网及政法专网建设提供保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联互通,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矫正平台、互联网+人民调解建设,实现数据网上录入维护、业务网上预约受理、远程同步办公办案等功能。(六)经费待遇保障好。县财政局要将司法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支出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保障好司法助理员享受乡镇补贴、岗位补贴和政法专项津贴待遇。第2页共3页(七)职能作用发挥好。县司法局要以党建统筹司法所业务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