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安全部职责部门主要职责安全部:是公司船舶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船舶海务管理,指导和负责船舶安全、货物配载、气象导航等,安全体系建立运行及日常安全管理;协同托运人做好核与辐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负责:1.1综合管理1.1.1船舶管理有关的新公约、法规、船级社最新要求的跟踪收集。1.1.2提出和参与认定涉及安全、职业健康的船上关键性操作,制订海务、体系管理的操作方案和须知。1.1.3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定、修订船舶安全管理、海务管理标准和检查考核细则。总结和推广船舶管理经验及方法;为船舶及时提供新的管理规范、信息及技术支持。1.1.4负责对船舶实施体系运行检查和监督。1.1.5召开安全管理例会,研究、分析船舶安全和管理现状;督促船舶做好无火灾、无海损、无污染、无滞留、无机损、无工伤、无货损货差等“七无”安全工作。1.1.6负责公司船舶FSC检查的跟踪、协调、管理;搜集、传递国际、国内有关信息资料,召开FSC检查专题会。1.1.7当船舶发生应急情况时,参加公司的应急反应;在公司应急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向船舶下达相关建议或指令。1.1.8组织人员对一般等级以下船舶海损、火灾、污染、机损、货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体系办。协助综合部进行人员伤亡事故调查、分析。1.1.9按规定对船舶发生的不符合、险情进行调查、分析和实施纠正。1.1.10统计、分析船舶上报的隐患、险情,跟踪整改情况。1.1.11参与船员任职资格认定、业务评估、考核;参与对船员的任职和晋升资格的审核与鉴定,并对考证、晋升、奖惩提出意见。1.1.12协助开展公司船舶船员的培训工作;参与新聘和转岗船员岗前培训;负责对船员技术业务的指导。1.1.13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和国际公约、法律法规等要求,组织编写、修改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相关体系文件。1.1.14收集船员有关质量保证措施方面的观点和反馈意见。1.1.15编发安全部通电通函。1.1.16协助组织船舶修理、物资、配件等供方和船员服务机构的评价。1.1.17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或根据船舶管理现状,制订和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工作。1.1.18协助船舶相关证书的办理与保管。1.1.19参与公司、船舶风险识别。1.1.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2海务管理1.2.1跟踪船舶航行动态,监督、指导船舶做好重点水域(狭水道、进出港、船舶密集、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航行安全风险预控。1.2.2跟踪、监督与指导船舶关键性操作。1.2.3跟踪、监督与指导船舶货物的积配载、装卸、运输等安全操作。1.2.4跟踪、监控与指导船舶应急演习与训练,审阅船舶演习和训练记录;跟踪船员在船安全和业务培训的执行情况。1.2.5监督船舶做好甲板部设备维护保养情况。1.2.6跟踪与管理船舶航海图书资料,审核船舶海图、航海出版物、航行资料(包括电子版图书和资料)申领,为船队提供最新安全信息等。1.2.7监督、指导船舶实施季节性安全工作。1.2.8监督、指导船舶做好防台工作;参与防台应急工作。1.2.9跟踪、指导船舶FSC检查;FSC缺陷整改情况反馈情况。1.2.10跟踪国际组织、船旗国、港口国检查最新情况。1.2.11参与调查、分析海损、火灾(甲板部、生活区)、货损事故,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表报安质部。1.2.12统计、分析公司船队FSC检查缺陷,跟踪、落实整改措施;至少每6个月对船舶FSC检查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和评估,将结果通告船舶。1.3体系管理1.3.1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和维护,监控体系日常运行情况并持续改进。1.3.2跟踪ISM/NSM规则、MLC2021及体系管理相关的国际、国内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1.3.3制订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和MLC内审工作计划;根据船舶动态适时安排对船舶进行内审。1.3.4保持公司DOC有效性,跟踪船舶SMC和MLC等证书的有效性;编制公司和船舶外审计划;跟踪船舶动态,适时安排船舶外审。1.3.5公司船、岸体系文件的控制与管理。1.3.6编发安委会、安全部关于安全管理通电通函。1.3.7按指定人员指示组织、筹备公司体系运行有效性评价/管理复查会议及准备相关材料;跟踪有效性评价报告落实情况。1.3.8跟踪、监督公司部门/船舶不符合项纠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