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城乡协调发展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精致、特色、宜居”县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和“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相结合,以加快产业集聚为基础,以拉大城镇骨架、完善城镇功能为重点,着力抓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发展壮大县城规模,加快发展重点集镇,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彰显特色的城镇化新格局,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产生活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XX年至20XX年,全县城镇化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44%以上
县城总体规划用地面积达到20
3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左右
全县城镇总人口从12
6万人增加到20万人以上,县城人口从7
5万人增加到12万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覆盖率20%以上,城镇用水普及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
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明显缩小,就学、就医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各乡镇集镇所在地饮水、道路硬化、亮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解决;8个乡镇集镇完成农贸市场、汽车场站、商住小区等建设项目,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小城镇
二、做好城镇规划编制和执行,促进城镇化健康快速推进(一)完善县城发展规划
完成《县城总体规划》(20XX—2025)修编,准确定位县城和乡镇发展目标
围绕总规要求,完成《县城东门坝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西门坝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南片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