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位丈量及其在船舶安全检查中的应用作者:孟斌张涛关键词:船舶吨位丈量安全检查总吨净吨船舶吨位包括总吨和净吨位,是衡量船舶大小和载货能力的主要参数
在船舶营运中,总吨位的主要作用是:在有关的国际公约和船舶规范中来区别船舶的等级、用以作为船舶配员和定员的等级标准、用以衡量对船舶设备的要求和技术管理的标准等;而船舶净吨又称计费吨,是港务费、引水费、停泊费等规费的计费标准
其作用决定了船舶吨位的重要性,但由于船舶吨位丈量的有关规定比较抽象,计算过程比较复杂,相关项目在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中一直没有得到深入开展
近期,笔者参与了一艘国际航行船舶吨位变更的核查工作,对吨位丈量有关规定在港口国际监督检查和船舶安全检查中的运用进行了尝试,希望能够对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N轮船舶净吨的检查过程近期,从事国际航丢失的巴拿马籍客滚船舶N轮在船舶总吨位(26,463吨)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船舶净吨位由14193减少至7938
同时,N轮所属的韩国级社为该轮出具了标注新船舶的舶吨位的船舶检验证书,并对其吨位变更情况出具了检验报告
经检查船舶号位证书,其项目中仅船舶型深和船舶净吨位发生了变化,进一步检查船舶吨位计算书,发现N轮船舶净吨大幅减少的直接原因是上甲板位置的变化,即该轮计算吨位的上甲板由上层车辆甲板“E”甲板调整至旅客生活甲板“D”甲板
对照《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对船舶进行了现场和计算过程的检查
1、现场核查即对N轮“D”甲板作为上甲板的合理性进行的核查,主要是确定该层甲板的位置及其上下船舶有关装置的性能是否满足公约的要求
《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对上甲板的定义为:“上甲板系指最高一层露天全通甲板,在露天部分上的一切开口,没有永久性的水密关闭装置
而且在该甲板下面船旁两侧的一切开口,也有永久性的水密关闭装置”
由此可以看出公约对上甲板的具体要求,针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