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一,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近年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全民健康,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展良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重大疾病防治进展顺利,妇幼卫生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接近73岁,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领先水平
但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很不适应
因此,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尽快缓解和克服上述矛盾,是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二,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是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这一目标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基础性框架起步,朝着更加全面的水平发展,从覆盖面不够大,朝着逐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发展
为了建立这一制度,我们必须把握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遵循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加大政府的卫生投入,从有利于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出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在政府的主导下,提供全面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重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缺医少药问题;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中西医、中西药相协调,努力缩小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