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1、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一、设计变更1
1概念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2主要内容1
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
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
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甲方)指令2
1概念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主要内容2
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2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2
2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2
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3工程联系单: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及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签证3
1概念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
第三章办理原则1、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