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销售集团东胜办事处调运业务数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神华销售集团东胜办事处发运业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神华销售集团东胜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发运业务统计工作的准确、规范,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管理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对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办事处所辖发运站点调运业务数据的汇总、分析,为销售集团及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办事处发运业务统计管理部门(调度室)及各发运站点
第二章统计报表的管理第四条办事处发运业务统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调度室作为办事处发运业务统计报表的主管部门,设置专职统计岗,负责办事处所辖发运站点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并按照办事处规定与煤源、铁路单位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上报销售集团业务数据主管部门、销售集团下属结算单位及办事处领导,调度室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各发运站点按照办事处的要求对本单位统计数据进行整理、上报,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两级统计员要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
第六条统计报表保存期限
日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1年;月度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5年;年度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长期
第1页共4页第七条办事处发运业务统计报表只向销售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及与办事处发生业务关系的单位提供,其他无关单位需要统计报表,需经办事处分管调运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第三章统计报表编制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发运站统计报表的编制与要求(一)日报表的规范及要求:各发运站日报表要统一、规范
1、日报表分煤种栏,煤种从热值的高低依次排序;2、日报表分线别栏,包神线注意区分北线区内、北线区外;3、日报表中新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