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科技有限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竞业限制1
竞业限制期限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处于任何原因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12个月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a
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b
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c
其他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a
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b
直接或间接在上述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c
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d
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e
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