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制度案例集|天长市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天长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政府领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职能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农机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机安全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牵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农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农机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广播电视台。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农机局和安监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结束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抄报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关于建立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阜政办[2020]66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加快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格局。通过努力,实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通行条件改善、管理水平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增强、道路交通违法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总量明显减少、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为此,县政府决定建立颍上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马宏亮(县委常委、副县长)副组长:姜允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柳西才(县公安局局长)郭刚(县安监局局长)成员:孙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士生(县政府法制局局长)王云山(县监察局副局长)吴培华(县安监局副局长)姚德卫(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李洪显(县建设局副局长)郑兰斌(县交通局副局长)王跃(县财政局副局长)曹雷(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守让(县教育局副局长)张乐林(县卫生局副局长)孟颍(县广电局副局长)李军(县工商局副局长)刘东亚(县质监局副局长)梁金虎(颍上公路分局副局长)王绪保(县农机局副局长)刘江敏(人保颍上公司经理)万雷(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万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刚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科室业务干部担任联络员,并设联络员办公室。召集人由万雷同志担任。二、联席会议职能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掌握全县道路交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项政策,统筹研究和部署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分析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