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恩施州祥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三月1前言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以及建始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新建露天采石场的相关安全监管要求,恩施州祥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委托,就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万吨/年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本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成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9号)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鄂安监管发【2011】3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编制了《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2《建始县业州镇磊鑫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专家组成员名单姓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签名备注张斌安全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组长向超机械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成员杨光胜建筑工程工程师成员刘锦州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成员王树珍公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师成员田淑雨矿产工程助理工程师成员3目录1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资料
42建设项目选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