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对实践教学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对实践教学进行科学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实践教学是根据各系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实际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
我院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训、毕业设计(论文、职业技能培训等环节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尽快适应社会的有效途径
是高职院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现代多元化应用型创新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教学活动
第二章实践教学管理组织第四条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采用公共实训由学院统一管理、专业实训由各系负责全面负责实施的集中分块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凡涉及实践教学的重大问题,由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第五条实训部是教务处直接领导下管理实践教学的职能部门
一、统筹全院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制(修订实训教学的规章制度;二、汇总各系各专业实训教学文件及送交的实习资料;三、会同教务处和各系抽查实训过程实施情况和实训效果;四、与教务处配合组织对各系实训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训工作的意见;五、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
第六条实训部和各系分别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
实训部负责牵头制定公共实验实训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各系制定和执行实训具体实施过程,共同按质按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各系应有一名专职人员主管实验实训室工作,负责其系所属实验实训室室、校外实训基地等部门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系在实践教学管理组织中的职责一、拟定实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确定本系的实训经费预算和指导教师名单
每班根据实际情况按学院要求配备指导教师;二、制定实训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