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金沙县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编制单位:金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年月-1-/12一、编制依据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农〔〕号)、《关于创新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黔扶通〔〕号)、《关于加强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开办〔〕号)、《关于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省级竞争入围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扶通[]号)等精神,编制本指南
二、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原则
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合规审查、社会监督、结果公示”的程序,组织项目申报、竞争立项和资金分配
、择优立项原则
优先选择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贫困户经济收入效益明显的,且能体现大多数农户意愿,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乡村积极性高的项目
、示范带动原则:优先选择具有突出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效应,能够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推进扶贫工作的项目
、效率优先原则
为避免资金积压,造成资金闲置,优先支持年-年项目实施情况好、报账率高、备案工作完成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好的乡(镇、街道)
、整合发展原则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整合资金和资源,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2-/12、突出重点原则
项目重点围绕全县个贫困村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扶贫项目申报和实施单位原则上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要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安排落实项目
要把提高资金瞄准度作为扶贫工作的突破口,杜绝“扶富不扶贫”现象,切实做到精准扶贫
要把扶贫资金安排与减贫效果挂钩,优先支持积极性高、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