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情况汇报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一)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1、我县农村转移劳动力从业结构情况。据统计,目前我县总人口27.2万人,农村实有劳动力13.6万人。2012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为6.8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0.7%,从地域和行业上来看,县内转移就业人数1.94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主要集中在机械加工制造业、建筑业和旅游服务业(约9000人),其中:4000余人为自主创业;省外转移就业人数约4.6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三分之二,集中在上海、江浙、北京、福建等地,主要从事二、三产业。从年龄上来看,20-45岁年龄段人数约占七成,其中30岁以下约2.5万人,30-45岁约2.4万人;从文化层次上来看,初高中毕业占七成以上。2012年,县内转移就业人均收入约在1800元/月,县外转移就业人均收入约在2500元/月。(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主要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县的就业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共同推进。2、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以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依托,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篷车送岗下乡”等活动。今年各项活动共有参会单位100多家,进场求职咨询近万人,达成就业意向2000余人,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3、加强就业政策信息宣传。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先后多次对本县蓉城镇、陵阳镇等富余劳动力较多的乡镇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发放招工信息、就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并通过宣传横幅、村务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为农村劳动力和用工单位搭建就业信息桥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4、强化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地就业。结合我县农村劳动力特点,大力推行以“订单式”培训,建立推广“企业+培训机构”培训模式,以县职教中心等培训机构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定点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推动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近三年来,已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00余人次,岗位提升培训1200余人次。5、积极落实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根据《关于实施失地农民“四服务一补贴”就业扶持工程的方案》要求,通过政府推荐就业或自主应聘就业到我县工商企业或其他公益性岗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保险的,均给予接受单位岗位补贴。通过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帮助失地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目前已安置失地农民118人,补贴资金1.7万元。6、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农村转移就业。一是大力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目前我县农民工创业园共有21户农民工业主入园创业,带动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1138人。二是加强创业培训。2004年以来,我县共组织举办创业培训班60期,培训学员1980人(2012年培训学员540人),带动就业8000余人。三是加强创业资金扶持,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2004年以来,累计发放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861人次共计3225万元(2012年1604万元),其中农村创业者发放小贷近2000万元。(三)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1、就业技能方面。由于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由于其知识化程度不高,技能缺乏,导致接受信息慢,适应能力差,从业范围狭小,只能从事一般的体力劳动。2、劳动维权方面。一是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还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农民工受自身素质的制约,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管理服务方面。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虽然我县已打破了城乡就业“户籍壁垒”,取消了种种不合理政策,初步建立了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服务制度,但根深蒂固的城乡不平等仍阻挠着农民向城镇转移,大量剩余劳动力以隐性失业的形式散布在农村,特别是失地农民既失去了土地,也没有工作岗位,又不能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待遇,农村劳动力要享受城镇待遇,还有很长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