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工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制度1
XX省工信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2
XX省工信系统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8)3
XX省工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评查暂行办法…(12)XX省工信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工信系统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信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工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工信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订本单位的行政处罚项目目录,明确执法职责及权限,并向社会公布
设区市工信部门以及县级工信部门的行政处罚目录应报上一级工信部门备案
第四条实施行政处罚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依据,并遵守本规定规定的程序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陈述权、申辩权、要求举行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权限第六条行政处罚由各级工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1施,机关各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各级工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所属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第1页共38页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的单位应在委托范围内,以工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各级工信部门相关业务处(科、室)及所属相关单位是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主办部门,负责案件的调查、处罚意见的提出以及处罚决定的执行;必要时,主办部门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