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奖惩制度一、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如:输血、输液、诊疗处置、医技检查、康复治疗、药物治疗、饮食、转运、住院、门诊、公共服务设施、洗浴、卫生间、清扫、采集标本、服务项目不明或其他等)。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分别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轻度伤害、中度伤害、重度伤害,极重度伤害。其中潜在不良事件是指由于不经间或或实时的介入,使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未真正发生于病人的身上。二、惩奖原则:以奖励为主,为报告者保密为原则(一)奖励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或对积极提供不良报告的科室给邓表扬。22.对积极提供不良报告的科室给予表扬。3.对定期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4.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50~200元的现金奖励。(二)惩罚1.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的,不予处罚。2.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纠纷的,处理时视情节重轻,可以酌情减轻处理,扣罚现金50~100元。3.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最终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处罚现金100~200元。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疗纠纷,处理时视情节重轻加重处罚200~500元。并由医院领导决议处理,结合卫生行政管理规定加以行政处罚。三、整改措施办公室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内部通报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第二篇: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奖惩制度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奖惩制度第1页共11页(一)自愿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二)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三)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四)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五)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六)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者,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七)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具器具均要妥善保管,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有意违反规定则要追究行政责任。(八)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时组织分析讨论会,各科室对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统计,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每月5号前护理部将有专人下临床收集。(九)护理部设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小组,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鉴定,并每季度组织护士长分析讨论,提出防范措施。护理不良事件包括:1.手术病人/部位错误;2.病人识别错误;3.用药错误;4.输血意外;5.静脉输液意外;6.使用呼吸机发生意外;第2页共11页7.病人约束意外;8.分娩意外;9.各种管脱;10.病人院内自杀/走失;11.病人院内跌倒;12.意外针刺伤(另报);13.药物不良反应(另报);14.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第三篇:不良事件报告奖惩机制不良事件报告奖惩机制一、报告原则1、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她)人发生的问题。3、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4、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5、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等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医务科或办公会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二、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