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的重要性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惩治腐败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完善,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不敢腐强调的是惩治和震慑,不能腐强调的是防范和监督,不想腐强调的是教育和自律。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严厉打击等多种手段,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成一个完备的闭环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第1页共5页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可以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乘势而上,从实际工作中出发,坚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保证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确保党、国家和企业的长治久安。二、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一)坚持挺纪在前、高压严治,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有腐必反、减存遏增,全力打好“攻坚战”。立起监督执纪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十九大后,我们应牢牢把握好十九大这个“分水岭”,违纪的依纪处理,违法的依法惩处,以严格执纪执法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真正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提高查办案件的时效性、震慑力,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腐败案件快速查办机制,推进查办案件协同性、信息化,促使贪腐即被惩、震慑时时在。建立案后综合治理机制。把惩治少数与警示多数放入一案办,把纠治问题与完善制度融为一体做。常长用力、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坚定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恒心,做到不松不退不让,让腐败问题无处遁形。针对腐败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下大力反复抓、抓反复,确保彻查彻改,严防反弹回潮。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全党动手、全员参与,合力打好“整体战”。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工作,必须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格落实《监察法》。紧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形成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遏制腐败问题发第2页共5页生。压紧压实责任。规范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充分调动群众热情,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举报腐败问题查实有奖等制度,使腐败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二)坚持扎紧笼子、严防严控,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