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
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的重要性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惩治腐败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完善,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
不敢腐强调的是惩治和震慑,不能腐强调的是防范和监督,不想腐强调的是教育和自律
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严厉打击等多种手段,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成一个完备的闭环系统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
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
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第1页共5页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