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终端日常的维护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终端,指与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议的终端及其所下属的各门店
现阶段在上海地区是指拥有自己的零售门店,并且出货主要由自己的零售门店实现的香溢客户
第三条终端的权利:终端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者,保证终端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基本条件
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终端的利益,为终端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激励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终端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终端有权利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终端的义务:终端从事香溢酒业产品的销售,包括、积极推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按时反馈信息等,同时终端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在违犯相关管理制度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终端选择和评估制度第五条由销售部进行待选终端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资质评估,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新终端的选择标准可参照经销商的选择标准,依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新终端的选择程序1
搜集终端资料销售部的大客户业务员负责了解和考察各区域内零售终端的情况,对于有一定实力和销售香溢酒业产品意愿的终端,大客户业务员应建立“潜在客户档案——终端”,并将档案递交到销售部内勤统一管理
潜在终端的资料搜集工作要随时进行,为新终端的选择提供基础资料
确定待选终端销售部根据各区域产品的市场容量、产品的销量、终端网络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年度终端规划,按照“潜在客户档案——终端”所记载的终端状况和香溢酒业终端选择标准,对潜在终端进行筛选评价,确定有可能作为香溢酒业客户的终端作为待选对象
待选对象应多于香溢酒业准备发展的终端数量,并安排进一步的调查
对待选终端进行实地调查销售部大客户主管和当地大客户业务员对目标终端进行实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