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A
1基本规定A
1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等4类
2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中有附录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
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2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A
1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
1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主要工程量评定日期项次项目标准分(分)评定得分(分)备注一级100%二级90%三级70%四级01建筑物外部尺寸122轮廓线103表面平整度104立面垂直度105大角方正56曲面与平面联结97扭面与平面联结98马道及排水沟3(4)9梯步2(3)10栏杆2(3)11扶梯212闸坝灯饰213混凝土表面缺陷情况1014表面钢筋割除2(4)15砌体沟缝宽度均匀、平整416竖、横缝平直417浆砌卵石露头情况818变形缝3(4)19启闭平台梁、柱、排架520建筑物表面1021升压变电工程围墙(栏栅)、杆、架、塔、柱522水工金属结构外表面6(7)23电站盘柜724电缆线路敷设4(5)25电站油气、水、管路3(4)26厂区道路及排水沟427厂区绿化8合计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单位单位名称职称签名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核定人:(签名)加盖公章年月日注:量大时,标准分采用括号内数值
2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A
1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