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营口金地球水泥有限企业乙方(承租方):本协议于年510月15日在营口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人):营口金地球水泥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刘冰注册地址:老边区柳树镇营业执照号码:45133P乙方(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标的物本协议租赁的标的物场地为甲方所有的座落于大石桥市金桥管理区黄大村的土地使用权48,329
2平方米,及其西部辽宁金地球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土地使用权8,342
4平方米,至高速公路刺线土地6,335
6平方米,合计63,007
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房屋为辽宁金地球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化验室
详细状况为:1、土地状况(以实际占用面积为准,后附占地图)证号使用权人地类类型终止日期面积大石桥国用()第106号营口金地球水泥仓储出让2043
948329
2m2有限企业营边国用()第117号辽宁金地球动物药业有限企业工业出让2048
158342
4m2高速公路控制带6335
6m22、房屋状况房屋共1间,1175
13平方米;登记机关营口市老边区房产管理处,证件号码营房权证边字第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合计5年,从310月15日起,至510月15日止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一种月内完毕搬迁清场,甲方清场后告知乙方进场
第三条用途本协议租赁的标的物应在乙方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场地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合计人民币陆拾贰万元(¥620,000)
该租金不含税费,所涉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税费由乙方支付
租金付款如下列方式执行:1、租金支付方式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