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印制使用说明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录取而不愿签订本协议的,甲方应作不一样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协议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协议并对乙方导致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书。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三、本协议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协议专用章)方为有效。四、本协议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五、工时制度分为定期工作制、不定期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实行不定期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履行。七、本协议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晰,文字简洁精确,并不得私自涂改。八、本协议(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现住址:经济类型:联络电话: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协议。-、协议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1)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协议期限:(1)固定期限:从2013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20年月日起至本协议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毕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毕时止。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1)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内):(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协议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如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3年如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协议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东莞市市镇街(区)号小区(村)厂区(企业、门店)的部门岗位工作。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完毕企业下达的工作任务,甲乙双方并按如下第(1)项明确:(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也许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重要在方面导致损害。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对应的防护措施。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1)原则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2)不定期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同意,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毕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同意,乙方所在岗位以月(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第七条在实行原则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状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第八条甲方根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有关规定,每年合适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四、劳动酬劳第九条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原则规定,按下列第(4)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元/月。(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原则为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4)不定期工资或固定工资:元/月。第十条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