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房屋转租协议转租方(甲方):受转租方(乙方):联络地址:联络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间转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转租房屋的状况甲方依法承租的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26号千居朝阳小区6栋2单元803房屋,已征得出租方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的(如下简称该房间)转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间的用途为住宅,乙方承诺按约定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方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私自变化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期自年6月1日起至年5月30日止,合计12个月
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过租赁协议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间,乙方应准期返还
在租赁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间(且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15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规定,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协议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1
租金原则¥1200
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房屋租金交付方式为押一付三,需提前三日交纳
租金初次支付时间:首付房款时间为6月1日,乙方交付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的租金,此款为3个月的租金
合计¥3600
(大写:叁仟陆佰元整)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租金、保证金不再调整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一个月房间租金作为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200
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仅供担保用途,用于乙方迟交房租金因缴纳的滞纳金与损坏房屋、设备(含家电)的赔偿
保证金用于垫付后,乙方应当在十五日之内补足保证金
协议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办理移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