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络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户口所在地: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一、劳动协议期限:双方同意按如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协议期限:1、固定期限:从1月1日起至1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0天。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前天。3、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工作任务完毕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毕的标志为。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程监理员,工作岗位为监理员,工作地点为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丽城花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作为协议的附件。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1、原则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期工作制。3、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四、劳动酬劳:(一)甲方于每月30日前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时/计件)原则为2200元/月。其中,试用期工资原则为2200元。(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酬劳;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0%的工资酬劳;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酬劳。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医疗期和医疗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七、协议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符合《劳动协议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赔偿。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乙方规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规定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本协议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赔偿原则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给甲方导致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调解与仲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九、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协议期内,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二)本协议(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01月01日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