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场地出租协议甲方:乙方:为了提高幼稚园管理水平,保证幼稚园保教和服务质量,甲方将幼稚园场地交乙方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出租位于成都市二仙桥的幼稚园场地(不包括该场地内既有的一级档案室)
幼稚园营业资质和执照和6名老师暂交乙方使用;乙方出资金、管理和经营
由乙方按照国家的法律、幼教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在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该履约保证金用于抵冲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后局限性部分或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部分和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违约赔偿等
若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没有本协议的违约赔偿等,该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自7月15日至7月15日,计5年;第一年的幼稚园场地租赁费为300000元(大写:三十万元整),后来每年租赁费递增0元(大写:贰万元整)
租金每六个月缴纳一次,缴纳日期为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次缴纳金额为当年租金总额的二分之一
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对甲方幼稚园6名老师的工资待遇按甲方确定的原则实行,并由乙方按月造册直接发放给6名老师,6名老师的养老保险费、医保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工会经费等费用由乙方统历来甲方缴纳,由甲方代为向社保及有关部门缴纳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稚园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下属物业管理企业收取,此外,因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且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500元
六、幼稚园场地的既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查对书面签字确认,作为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