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聘任协议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企业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地址:地址:联络电话: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聘任乙方担任重庆博宝拍卖有限企业拍卖师,聘任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拍卖法”及工商管理的资质规定,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内以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企业拍卖师”的名义负责该企业的拍卖业务
乙方“聘书”由甲方签发
三、双方约定乙方的酬劳为:四、聘任期内乙方应遵守重庆博宝拍卖有限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拍卖法》及有关法规,认真主持拍卖
五、聘任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协议或举借债务,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甲方在聘任期内除向乙方提供联络业务所必须的支持以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酬劳
七、乙方义务:1、乙方的所有工作对甲方负责,乙方在聘任期内,应当遵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为拍卖会主槌;2.乙方以甲方拍卖师名义主槌的拍卖会现场必须按《拍卖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操作,否则应承担由些引起的法律后果
八、协议解除:如遇如下状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主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拍卖的法规和行业规定;2、乙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九、本协议期满自动解除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如双方合作快乐可期满前另行续签聘任协议
十、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企业乙方:法定人代表:年月日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