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产一事到达协议:第一条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拥有的座落在鸟河乡同乐村牛家岗屯平房一处,东至马国庆,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林井海,双方约定该处房产,土地使用面积约为318.96平方米左右,房屋建筑面积约为46.5平方米左右,附带仓房面积20平方米左右,交易价格为贰万捌千元整,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条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转让而转移给乙方。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发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第四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卖方(甲方):买方(乙方):中间人:东邻:北邻: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