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施工协议甲方:乙方:总则:为了顺利完毕的桥涵工程,经甲民、乙双方共同约定,乙方以总体承包的形式承担甲方的桥涵施工任务,本着“互惠互利,质量第一”的原则,到达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1、施工地点:罕台镇2、施工内容:建桥所需的一切材料及工序由乙方承担
二、工作数量:甲方根据设计图纸的数量为根据
三、计价方式:总计工程款90万元整(玖拾万元整)
1、结算方式:以《设计图纸及协议文献》本协议数量及单价为基础
2、支付方式: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在施工期间,甲方进度按乙方完毕分项工作量的60%支付乙方,待乙方承担的构造物所有完毕,到达甲方及业主质量规定,竣工甲方支付乙方总协议价的90%,其他10%在年终一次性付清
如不按期付工程款,甲方将承担下余款项的5%的利息
四、工期规定:1、工作期限:动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
2、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的损失,承担工程总造价5%
五、质量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献、部频原则及对应技术规范原则和业主、监理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假如乙方由自原因,不按规范施工,发生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安全规定: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对自己所管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常常进行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防止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的费用均由乙方所有承担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协助乙方工程质量和交工验收等事宜
2、负责承担结算总额的税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商人数进场,并附所有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承担一切材料及机具费用
3、承担一切检查费用
八、处理协议纠纷方式:1、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友好处理或本单位职能部门协商处理
2、如上述方式无法处理,由甲方所在的仲裁机构或当地法院处理
九、其他事宜:本协议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