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协议书(示范文本)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协议。一、协议期限为(从如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1、本协议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协议期限为无固定期限。3、本协议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毕时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原则为。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体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或者告知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3、乙方工作地点为。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原则工时制B、不定期制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规定,准时完毕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2、实行原则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经同意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原则工作时间基本相似。经同意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应采用合适的工作、休息方式,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毕。3、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酬劳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劳动酬劳,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近来的工作日支付。2、工资支付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价为元。3、工资原则的制定和调整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甲方应按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乙方增长工资。五、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准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原则,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包括:1、劳动保护:。2、劳动条件:。3、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乙方享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七、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第四章执行。2、出现如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协议。八、违反或解除劳动协议的责任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导致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2、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乙方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协议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根据经济赔偿原则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九、劳动争议的处理因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1、劳动纪律;2、培训;3、商业秘密;4、竞业限制;5、其他事项;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名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章)鉴证人员(签名盖章):鉴证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