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立面装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南昌红谷滩新区金融大厦外立面装修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执行
一、工程承包范围南昌红谷滩金融大厦为框剪构造,建筑面积为6
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4层,建筑面积约5
4万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1
25万平方米;建筑物的高度约为96
外立面装修面积约为3
2万平方米(其中石材幕墙17000平方米、玻璃幕墙9000平方米、点式幕墙700平方米、铝单板2600平方米、雨棚300平方米,15mm落地玻璃1500平方米),根据本工程招标价,暂定工程协议款人民币为4000万元整
(最终价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财政审计为准)二、协议工期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80天(含节假日雨雪天)
动工日期:11月1日(以发包方动工令为准)竣工日期:5月1日因如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应对应顺延:2
1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施工图)及完毕前期工作(水通、电通及场地平整)2
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长
(含壹佰万元以上)2
4一周内非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导致停工合计超8小时
5不可抗力及异常地质状况的严重影响
6双方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如地质状况与勘探不符等)
三、承包方式3
1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本协议规定的价款外,甲方不必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
2本工程中标方为甲方,乙方以甲方名义负责对工程全方位施工管理,承担中标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负责的责任和施工时产生的有关费用,开具过程发票(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