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承认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网络营销服务项目的详细内容、推广进度与安排、价款、交付和服务期限等由附件载明。第二条协议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合作方案精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如下统称协议期限)。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和素材以协助以到达本协议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协议步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规定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5-1-2保证本协议波及推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5-1-3对违反5-1-1和5-1-2的规定而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所有责任。5-1-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准时完毕本协议规定的网络营销服务并提交详细工作的实行汇报。5-2-2对网络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5-2-3可以根据甲方的规定协助甲方举行培训和技术征询,详细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认。5-2-4依协议收取费用。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协议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第七条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项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第八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协议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工作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规定并保证甲方在本协议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第九条甲方不能准时支付协议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第十一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规定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断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告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妥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规定对方赔偿损失。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构成部分。第十三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告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规定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端解除协议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用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错,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错的放弃。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也许、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所有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将事件状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对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防止且对一方当事人导致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第十七条签订本协议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第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