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案例某市居民刘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张某要求刘某提供抵押,刘某使用自己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并同张某签订了抵押合同,期限1年,并把房屋所有权证交予张某
1年后,当张某要求刘某还借款时,刘某由于无力偿还,张某便提出向刘某索要刘某居住的房屋
试分析:(1)张某能否将刘某居住的房屋卖掉
(2)刘某是否可以挂失房屋所有权证,并以此要求房产登记机关补发
第一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一、概念房地产:房屋财产+土地财产房地产管理法: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关系: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房地产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民事性质的房地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房地产而发生的所有、使用、转让、抵押、租赁等经济关系;2、行政性质的房地产关系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房地产的征用、拆迁、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立项审批、房地产税收等经济关系
第一节房地产管理法概述二、房地产管理法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本法,辅之以一系列房地产的相关法规(如《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共同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房地产管理法规体系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一、房地产开发概述1、概念房地产开发是以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为投资对象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一、房地产开发概述2、房地产开发的特点房地产开发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能成为房地产开发用地
房地产开发的内容是进行基础设施(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房屋开发)
土地开发是指通过三通一平(即通电、通水、通道路)或七通一平(即通电、通水、通道路、通排水、通煤气、通热力、通邮;一平即为平整土地),进行土方工程施工
将自然状态的土地变为可供建造各类房屋和各类设施的建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