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分类陈列
2药品分类陈列一、药品分类摆放规则首先要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先分为中药、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几个专区–现药监部门要求设置一台两区三柜:一个咨询服务台,药品与非药品两个销售区域,处方药、拆零药品、不合格药品等三个专柜–在非药品区标示警告语:非药品不具有药品功效
3药品分类陈列药品与非药品要看药品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的为药品,批准文号是“药管械字”的为医疗器械
除此以外,诸如“食准字”、“卫妆字”、“消准字”等都应按非药品对待
除了药店经营场所的药品陈列以外,药品在库房的存放,以及购进、验收、养护等记录,都应实行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4处方与非处方分开存放药品包装上有OTC标志的为非处方药;药品包装上无OTC标志的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有些药品虽被列为非处方药,但其包装和说明书上没有印刷OTC标志和相关警示语,也应按处方药管理
药品分类陈列
5药品分类陈列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外用药品的包装上印有红底白字的“外”字标志,应与内服药品分开陈列,陈列区应有明显的“外用药”标志
•内服药品有两种分类方法
一是按药品功效分类
这种方法不仅便于顾客对症选购,而且便于药师问病售药,但由于相同功效的药品剂型较多,包装大小不一,陈列起来不大美观
二是按剂型分类
由于同种剂型的包装大小接近,按这种方法陈列药品整齐美观,分类明确,便于监管部门检查,但不便于顾客对症选购
所以可在第一种方法的基础上,再按第二种方法进行再次分类
–外用药(又可分为软膏剂、橡胶贴膏、妇科用药等分类摆放)
6药品分类陈列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易串味药品应相对集中储存和陈列,并与其他药品分开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危险品不应陈列,如有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