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用工协议书甲方:马安镇惠家河小学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结合我校后勤人员岗位职责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本着平等,公平,公正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协议期限:甲方聘任乙方在甲方担任〔教师后勤〕岗位工作,协议期限年9月1日起至7月1日止。二、乙方工作内容:重要负责甲方〔教师饭菜操作,操作间卫生,茶水供应,餐具消毒〕等工作。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对乙方的平常管理和临时工作安排调配。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200〕元,乙方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9月1日前和7月1后来工作的按日50元付给加班费。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有事有病请假时,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资扣除。法定假日按法律规定执行。3、乙方不享有甲方在编教职工等同的福利待遇,发放福利时由甲方视学校经济状况酌情处理。4、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安排、调度、监督、管理和评价。5、为乙方提供上班期间的工作服及有关的劳保用品,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协议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遵法,圆满完毕工作任务。2、非工作日,甲方需要加班,乙方必须服从,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补助。3、工作期间要讲究卫生,穿戴整洁,热爱学生,热心为师生效劳,自觉做好厨具餐具和食堂环境的清洁工作,严格执行餐具的消毒工作。4、享有协议规定的工资待遇。5、在签订本协议步自愿遵守甲方学校的各项规定,上班期间需在校。6、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个人原因致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工受伤按有关规定执行。五、聘任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如下状况之一,甲方可提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以解除协议。1、履行协议差、完不成工作任务。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或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4、年龄超过如下状况: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5、签订协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到达协议的。〔二〕乙方有如下状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导致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导致极坏影响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3、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5、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6、参与学校组织体检因患病达不到合格规定的。。7、其他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三〕有如下状况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1、协议期限届满。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状况。六、本协议签订之后,此前职工同学校签订的协议及协议等自行终止。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总务处、校长办公室及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