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聘任协议甲方:重庆魅颜文化传播有限企业乙方:,身份证号: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演出才能和经验,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企业,双方经充足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到达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执行:一、工作内容乙方在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网络视频平台担任演出艺人,还应根据甲方安排参与艺术演出、录制音像制品、商业活动、广告推广等活动。二、工作期限本合约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三、酬金及支付乙方担任网络视频平台演出艺人的酬金按月进行结算,直播有效天到达22天(每天直播不得低于3小时),可以获得酬金10元/小时,网络演艺提成40%;乙方假如工作杰出,到达甲方规定的,甲方可额外支付奖金给乙方,详细奖金支付细则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酬金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每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假如乙方根据甲方安排参与其他艺术演出、商业活动等,其酬金双方另行协商。四、工作条件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借用)音响视频录制设备、媒介传播设备等,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五、工作规定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在工作中不得有色情淫秽内容的演出,不得有虚假演出和作弊行为,不得有违法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假如甲方检查发现或者收到合作单位投诉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的酬金不予支付,并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知悉乙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2、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工作范围内,甲方有权免费使用乙方的肖像和姓名。3、甲方保证合作的网络视频平台不会包括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严禁性规定的内容。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2、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乙方不得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演出人员和参与演出(包括网络演艺)。3、乙方不得运用在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从事违法行为。4、乙方对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以及甲方合作单位的所有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人员信息、其他资料等,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八、协议的解除1、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告知乙方而解除本协议,乙方酬金不予支付,乙方需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2、甲方因经营变化需要解除本协议的,可以提前五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告知乙方,将乙方酬金结清后双方解除本协议:3、乙方因自身原因要解除本协议的,可以提前五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解除本协议;九、协议续约1、协议到期前一月,甲方优先选择与否签订续约协议;2、乙方不得无辜迟延协议续签时间;3、如甲方不愿与乙方续约,演出艺人关系则自动解除,押金于3个月内退还于乙方;4、如乙方不愿与甲方续约,需在协议到期前三月告知甲方,否则将视为违约,扣除基础费用、提成及押金。九、其他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到达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