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政府采购协议(格式)采购计划编号:省直采购编号:买方:卖方:经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到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内容(如下栏次局限性,可以增长相似格式的附件)品目号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元)数量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总金额小写(人民币)元二、付款1、付款单位:2、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约定,凭顾客的验收证明单及卖方出具的有关票据7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金额
三、交货1、交货时间:投标人承诺的最快交货期
2、交货地点:顾客单位指定地点四、货品的包装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标、行业原则、地方原则,没有国标、行业原则、地方原则的,可以按照企业原则执行,也可按双方约定原则执行
五、国家质量技术原则1、卖方提供的货品性能与质量必须符合国标、行业原则,没有国标、行业原则的,按照一般原则执行
2、货品的质保期必须按照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1、货品交接后个工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重要为:版本、功能、质量原则等
2、买方在验收中,假如发既有与协议约定不符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步将该书面异议送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卖方处理完后个工作日内,应将状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步,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在获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容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状况可部分或所有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1、卖方延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延期交货不超过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货金额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