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教育用房施工甲方:乙方:(甲方)所需(工程名称)文献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经谈判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由协议文本和下列文献构成1、谈判文献2、成交供应商报价文献3、成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阐明或者补正文献4、本协议附件二、工程的名称、内容三、协议金额协议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四、付款1、付款途径: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
2、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支付协议价款的30%,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协议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交付使用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付款时由采购人通过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报送《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汇报书》、《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办理支付手续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1、竣工时间:协议生效后于此前竣工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六、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交付验收合格24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汇报书》,15日内无息退还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协议,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步加盖代理机构协议审核章后,协议生效
八、协议保留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1)协议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
中标人违约,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顾客导致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顾客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协议、不完全履行协议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