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制作、安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发包方(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电话承包方(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电话帐号开户行户名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物标识设计、制作、安装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施工地点:3
开工时间:4
竣工时间:5
工程总工期日历天数: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1
承包范围:2
工程内容具体包括:合同附件13
标识标志的详细尺寸及工艺结构见附图及报价明细表(合同附件1)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产品的制作、安装及验收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四条、工程价款1
本合同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工程总承包价包括:整体环境创意及设计费、制作及安装费
整体环境创意及设计费:万元整
设计项目备注创意设计费a
外环境整体导视系统形象规划导视、广告、灯箱等
人流车流方向规划人流车流导向规划及设计c
环境导视系统整体设计环境导视系统整体风格设计d
施工图及结构设计导视标牌结构及施工安装文件合计整体环境制作及施工安装费:万元整(详见合同附件1)
第五条、工程价款支付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支付给乙方工程总承包价的%作为预付款,2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乙方完成合同(附件1)中:1、2、3、的制作及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承包价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乙方完成合同(附件1)中:5、10、灯箱的制作及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承包价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甲方预留工程总承包价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满1年后15日内支付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