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司“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规范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有利于做优做强做大公司,增强企业经济活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集中各方智慧,提高公司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
第三条规范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协调一致,主体、内容和程序依法合规;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
按照各决策主体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促进科学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
第四条规范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既要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要发挥主要领导在决策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防止出现名为集体决策、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处理好党支委会与公司办公会的关系
公司党支委会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党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凡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三重一大”事项须先提交公司党支委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处理好严格程序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各决策主体要优化决策程序,把握决策时